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讀者小杜來信反映:我是一名普通的打工者,因為沒有固定收入,父母一直很擔心我,后來聽街道里的人說每年只要自己出資繳納一筆費用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父母就替我出錢辦了自由職業者繳費手續。這兩年父母年紀也大了,我也想多賺點錢給他們養老,所以白天在家忙網店進貨,晚上就在家附近的物流公司搬運貨物。去年雙十一的時候我在搬貨時被掉下來的貨砸到了腰,當時以為休息一下就會好,所以和組長請了個假就回家了。沒想到第二天就起不了床了。去醫院檢查,醫生說可能傷到了脊椎或神經,要臥床休息并進一步檢查治療。此后,我就在不斷地看病,班也沒法上。當時物流公司的負責人為我墊付過幾筆醫藥費并讓我安心看病,其他的事以后再說。我此后就一直忙于尋醫問藥,直到今年六、七月傷情才有好轉。后來我去公司談工傷待遇的問題時就沒人理我了。我只能不斷地上門或打電話和他們交涉。上個月,公司才給了我最終答復,說經調查,我自己經營著一家網店,是自由職業者,我在他們這里只是提供勞務,沒有勞動關系,不能享受工傷待遇。我認為,開網店并不影響晚上在物流公司工作,而且公司對我們每天都要考勤,還有很多制度規定,造成貨損還要賠償,怎么不是勞動關系呢?我只好去申請仲裁要求確認勞動關系。目前仲裁結果還沒下來,有人說超過一年,工傷的事情人社局就不管了。我不知道該怎么辦。請問,開網店同時再工作就不是勞動關系了嗎?
喬蓓華法官回復:就業是民生之本。擴大就業,促進再就業,關系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關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國家的長治久安。上海從1997年開始引進“非正規就業”概念,積極推進非全日制用工(小時工)、非正規就業組織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等靈活就業形式,制定了免費培訓、減免稅費、提供小額貸款擔保等配套政策,并出臺自由職業者個人繳費政策,將各類形式的自由職業者納入全市社會保險體系。上海市相關規定中的自由職業人員是指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從事有合法經濟收入的自雇人員。自雇方式就業是靈活就業的一種,是目前市場經濟條件下拓展就業的一種形式。
對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建立了勞動關系主要還是要通過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否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雙方是否存在人身隸屬關系,勞動者是否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監督,是否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酬等因素綜合判斷。你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符合法律規定的適格勞動者的條件。你雖開有網店,但如果你在上述物流公司工作符合上述勞動關系構成要件的,你們之間的勞動關系應當予以認定。當然,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也是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權的。
至于工傷認定的問題,你也無須太過擔心。雖然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或用人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但為了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明確,由于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應當認定為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包括: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屬于用人單位原因;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你既然在一年內已經就勞動關系提起仲裁,那么就不用擔心因超過期限有關部門不受理你的工傷認定申請。你可在相關訴訟結果得出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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