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先生問:公司可否與我簽訂英文版的勞動合同?合同有什么必須約定的條款嗎?
答: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勞動合同由單位和個人各執(zhí)一份。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應包括: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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