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據上海青年報消息:“本公司招聘商務司機X名,經理助理Y名……”戚大海看到這條招聘廣告十分興奮,他覺得自己終于可以脫離失業(yè)人群,邁進上班族的行列。可萬沒想到,他的這一步卻踏進了他人所設的陷阱當中……近日,犯罪嫌疑人杜威和高明因涉嫌詐騙罪被嘉定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詐騙團伙定計劃 完美陷阱現雛形
2015年4月底的一天,高明、杜威約上朋友小華來到KTV唱歌。當玩得興致正高時,高明、杜威突然小聲說,有個“賺錢”計劃。原來,高明在嘉定區(qū)一家大酒店租了一個場地,打算以招聘酒店員工的名義騙取前來應聘的人的“保證金”、“報名費”。聽到這個計劃的小華“兩眼放光”,在他看來這個計劃分明就是“吸金石”、“搖錢樹”,于是欣然答應參加高、杜兩人的計劃。
其實,早在幾天前,高明和杜威就已托朋友將酒店四樓的場地以7900元租了下來,打算以招聘酒店員工為幌子進行招搖撞騙,其間還將二人的朋友趙虎拉進“隊伍”。為了讓這個所謂的酒店“人事部門”看上去更“像樣”,高明還專門偽造了一個酒店的公章。同時,為了博取外界的信任以便更好地實施詐騙計劃,高明還讓趙虎在外以酒店的名義找了四名“業(yè)務員”,完成一些對外宣傳、發(fā)布“招聘啟事”等工作。
分工合作明職責 收取費用做幌子
一群人為了“趁熱打鐵”,馬上開始實施計劃,幾個人分工合作,職責明確。高明和杜威將場地以每5天11500元價格轉租給小華,賺取的是租賃差價,小華則收取所有“招聘”獲得的“報名費”、“保證金”盈利的15%。而杜威的任務主要是負責解決應聘中遇到的糾紛問題以穩(wěn)住大局,不讓前來應聘的人發(fā)現“貓膩”。趙虎負責回答前來應聘人員的安排工作疑問,實際是采用拖延的方法穩(wěn)住他們。四名被蒙在鼓里的“業(yè)務員”則成為了詐騙計劃的直接執(zhí)行者,負責在網絡上發(fā)布招聘信息。
一般說來,由“業(yè)務員”找來的應聘者會前往高明等人在酒店里布置的“面試”現場。“面試”完,他們會向應聘者謊稱要收取300元不等的“報名費”作為公司員工的員工卡費用。如果有應聘者面試的是酒店司機等職務,還需要另外預支付2000元作為“油費”。
財源滾滾不間斷 法網恢恢終落網
不久,戚大海成了他們的第一頭“肥羊”,一心想找工作的他一下子就付了“報名費”300元和“油費”2000元。此后的幾天,接二連三有“肥羊”入套,短短四天就有近6000元到手。面對如此可觀的收入,高明等人想方設法招募應試者,不停組織“面試”。
然而,紙包不住火,一些應聘者慢慢發(fā)現異常,他們開始質疑,為何這家酒店交完錢后遲遲不安排工作,也沒有任何回復,打電話咨詢也常常是忙音。心生懷疑的幾名應聘者便來到“酒店面試”現場“討說法”,卻被告知因為人數眾多,“領導”還在篩選錄取人員。另一方面,杜威為了平息鬧事者,不讓其他應聘者發(fā)現問題而不交錢,便將之前收取的費用退還給了一部分鬧事者,對其他人則繼續(xù)采取拖延戰(zhàn)術,妄圖在賺到一定數額的錢之后就“人間蒸發(fā)”。可是很快越來越多的應聘者發(fā)現了問題,在找到高明等人要求賠款等未果后,應聘者選擇了報警。通過公安機關的多方偵查,這個以招聘為名義進行詐騙的團伙落入法網。
檢查官指出,高明等人使用不法手段欺騙他人財物,此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涉嫌構成詐騙罪。
網友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