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去年四個月的高溫費發了嗎?今年6月的高溫費準備何時發?
雖然申城至今尚未出現一個高溫日,但按照規定,今年的高溫費計發應從6月開始。那么,企業執行的情況究竟如何?
昨天上午,本報夏令熱線記者跟隨嘉定區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執法人員,上門針對轄區內部分去年高溫費發放存在投訴和舉報的“問題企業”,回訪核實、告誡指導。
“該屬于職工的高溫費,要按時保量地讓他們拿到手!”嘉定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大隊長吳建業告訴記者,今夏期間,類似這樣的“回頭看”和“敲警鐘”將成為常態,從而督導企業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確保職工高溫權益不受損。
記者跟隨發現,這些“問題企業”今年尚未出現明顯違法現象,但在發放的部分細節上依然有些“稀里糊涂”。
沒出現高溫日也要發
“6月好像沒出現高溫日,是不是也要發?”在精嘉閥門集團有限公司,會計頗有些“惴惴不安”地問道。
監察員羅春初立即指出,按照通知要求,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從過去的每月200元調整為300元。
“今年6月雖然沒有出現高溫日,但6月4日和6月28日的最高氣溫都超過了33℃。”羅春初明確表示,因此對于企業的戶外工作職工及不能采取有效降溫措施將溫度控制在33℃的室內工作職工而言,6月的高溫費還是要發放到位。
據了解,精嘉閥門集團有限公司去年就是因為高溫費漏發遭到職工投訴,之后企業明確表示,已將遺漏的金額全部補發給了職工。
“請拿出你們的發放憑證和職工領取簽名?!北O察員繆永哲要求其提供高溫費發放的記錄,經過仔細核對,17名職工共3400元的高溫津貼的確已經到位。
“那么,今年6月的高溫費你們準備何時發放?”面對繆永哲的提問,人事部門負責人吳先生表示,企業每月的工資是在25日發放給職工,“我們肯定會準時準確地發給員工,今年不會再出錯了?!?/div>
繆永哲進一步建議,雖然高溫費的每月發放并沒有規定具體時間,“但希望你們能夠早一點發給職工,不要每次都在月底,例如在每月5號就可以發放,這樣對于員工來說,也更能激發工作的積極性。”
單方面公示缺乏民主性
“你們去年的高溫費是一次性發放的?”在上海云飛工貿發展有限公司,聽了人事的匯報,羅春初皺起了眉頭。
雖然按照最新印發的《關于調整本市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并未對高溫費的發放方式做出詳細規定,但羅春初告訴記者,原則上建議企業還是要堅持按月發放。
“如果職工在這四個月中出現離職,一次性發放的方式就會容易引發勞動糾紛?!绷_春初告誡企業人事,希望單位能夠進一步就此進行優化。
而在溝通中,另一個情況引起了勞動監察隊員的重視。該公司公示了一張“高溫費發放公告”,公布了企業內能夠享受高溫補貼的各級崗位,其中包括總經辦、行政辦、財務部等部門,這些部門辦公室有空調,但部分工作人員仍會不定時存在外出、車間巡視等涉及高溫作業的情況,按照公司公告這類人員均不發放高溫費。
羅春初指出,按照最新規定,對于勞動者工作場所的性質難以確定的特殊情況,企業應結合實際,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形式,合理制定發放辦法,“不能企業僅僅單方貼出一紙公告,既沒有通過職代會,也沒有經過工會,缺乏民主性?!?/div>
對此,企業人事部門表示接受督導意見,立即著手予以改進。
一年追討高溫費53萬
嘉定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吳建業告訴記者,為了確保職工合法權益,每年勞動監察部門都會對企業進行高溫費發放的檢查,今年更是針對去年的“問題企業”,開展了“回頭看”和“敲警鐘”。
據了解,嘉定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在每年的7月至10月期間,均會組織開展高溫費專項檢查活動,針對排摸到的涉嫌未按規定支付高溫費的企業開展檢查。自2018年8月至今,共計檢查單位75戶,發現違法企業27戶,涉及員工1469人,為勞動者追討高溫津貼53.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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