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于7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規定,個人若將有害垃圾與可回收物、濕垃圾、干垃圾混合投放,或者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干垃圾混合投放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那么什么情況算“拒不改正”?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多少由哪些因素決定?
近期,上海市城管執法局出臺了《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違法行為查處規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兩份文件,對市民關心的熱點進行了闡述。
一、什么情況算“拒不改正”?
答:《查處規定》明確,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為拒不改正:拒絕、阻撓城管執法部門現場調查取證的;拒不簽收《責令改正通知書》的;當場拒絕改正違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規定行為的;30日內被發現同一違法行為3次以上的。
二、罰多少由哪些因素決定?
答:處罰金額,主要視違法次數、違法情節和后果等因素而定?!恫昧炕鶞省访鞔_,個人若將濕垃圾與可回收物、干垃圾混投,首次被發現且拒不改正的,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第二次及以上被發現且拒不改正,則可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而如果個人將有害垃圾與其它生活垃圾混投,由于后果更嚴重,因此首次發現和第二次及以上被發現的罰款金額,分別提高至“50元以上150元以下”和“150元以上200元以下”。
三、哪種情形將納入失信懲戒?
答:《查處規定》明確,城管執法部門應當根據《上海市社會信用條例》相關規定,將單位和個人違反生活垃圾管理規定的信息歸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并依法對失信主體采取懲戒措施:(一)不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且拒不改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二)阻礙執法部門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城管執法哪些證據可被采信?
答:垃圾分類的違法認定主要以現場筆錄、錄像資料、取證照片為主,比如垃圾廂房和單位安裝的監控探頭視頻,居民、志愿者、物業拍下的照片和視頻或者證言等,都可作為證據來源。執法部門會審查判斷,孤證不能定案,只有相互印證,形成證據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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