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本來計劃在影樓辦個預付卡,每年拍照給孩子留個成長紀念,沒想到才用一兩次,影樓卻已關門,預約電話也成了空號,遭遇如此不良商家,消費者卡里的余額能要得回嗎?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集中開庭審理了三起涉攝影預付卡服務合同糾紛上訴案,并當庭宣判預付卡發行公司退還三名消費者預付卡內充值余額。
2013年,沈女士在一家影樓給孩子拍了一套兒童寫真。取片時,銷售人員推薦她辦理集影公司發行的寶寶攝影預付卡,稱只要充值1500元,就可以贈送flash和底片、免收本次攝影費388元,還額外贈送388元,并且預付卡可以在集影公司旗下聯盟的13家攝影商戶中任一門店使用,無有效期限制。
“折扣很誘人,又有多家影樓可以選擇。”沈女士動心了,辦理了預付卡,商戶出具了一張收費單據,上面注明13店通用、無有效期、后期消費可打七折等條款。2015年,又到了每年給孩子拍照的時間,沈女士想預約,卻突然發現13家攝影聯盟商戶竟全部都已關閉。
有類似遭遇的還有姚女士、吳女士。她們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判決發卡方集影公司退還預付卡內全部余額,分別為1290元、2401元和2650元,并支付余額20%的賠償金。
一審法院認為,沈女士、姚女士、吳女士辦理集影公司發行的寶寶攝影預付卡并充值,即與集影公司建立了服務合同關系。現有證據表明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已具備解除合同的條件,沈女士、姚女士、吳女士要求退款,可予支持。至于退款數額,一審法院認為,預付卡額度由實際充值金額及網站虛擬贈送金額構成,已消費金額可視作從虛擬額度中優先抵扣,但預付卡內剩余虛擬額度變現返還不予支持,故一審法院最終支持三位消費者各自實際損失即沈女士1290元、姚女士2401元及吳女士2000元。另外,因三位消費者要求集影公司支付余額20%的賠償金的訴訟請求無合同及法律依據,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集影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三案集影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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