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劉先生問:我是保安,做一休一,是綜合計時。國慶長假我要上四天班,每天要上12小時,請問我的加班費怎么算?
答: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規定,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10月4日到10月7日是雙休日。如果你所在單位是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勞動者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應當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也就是說,如果單位安排你在10月1日到3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你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你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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