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朱先生問:老板說,停業,讓我們待崗,發最低工資。老板又說沒錢,一直沒發工資。老板可以這樣做嗎?
答:老板不可以這樣做。根據規定,企業應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可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應當按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企業可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雙方新的約定支付工資,但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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