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老丁父子在同一家飯店打工,做了近兩月,卻沒有拿到分文工資。為了討要工資,父子倆還和飯店主管發生沖突,但最終無濟于事。日前,不知所措的老丁打來求助電話。
據老丁反映,他是廚師,想著能互相照顧,兩個月前,他帶著兒子一起應聘到本市一家飯店,他當廚師,兒子則當服務員。當時,面試的主管說好,父子兩人每月一共能拿到13000多元工資,還包兩餐。飯店規模不算大,但生意還不錯,父子兩人在各自崗位上忙碌著,轉眼一個月過去了,但到了約定的發薪日,他們和同事都沒拿到工資。主管解釋道:老板到外地做生意去了,等老板回來就發。誰知,這一拖又是近一個月,他們的工資還是沒有蹤影。雖然,飯店提供兩餐,可是他們在本市租借的房子要付租金了。無奈之下,他帶著兒子又找主管要工資,主管一開始說他也沒有辦法,被他們纏久了,就說他們又沒有勞動合同,不是飯店的人。這下他急了,和主管爭了幾句,到最后還打了起來。眼看就要到春節了,他只想著能快點領到自己和兒子的工資回老家過年,可是他們該怎么要到這筆錢呢?
上海紅三權律師事務所羅強主任指出,該飯店存在不少違法行為。首先,不簽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其次,不給職工繳納社保費。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并且按規定繳費。最后,拖欠工資。《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企業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支付工資的具體日期由企業與勞動者約定。如遇法定休假節日或休息日,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不得推遲支付工資;直接發放工資的,應提前支付工資。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另外,除了法律規定的幾種情況,企業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
羅主任還提醒老丁及時維權,關于飯店拖欠工資的問題,他可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二十六條處理,勞動者與企業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勞動者認為企業侵犯其工資權益的,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或舉報。而飯店不簽合同也要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關于不繳社保的問題,飯店也要承擔責任。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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