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遭遇電信詐騙早已不是新鮮事,幾乎人人都接到過詐騙電話,其中,冒充司法機關行騙更是常用的詐騙手段,嘉定檢察院控申接待室就曾接待過此類電信詐騙的受害者。
“同志,你幫我看看,我怎么涉嫌洗黑錢了呢?”今年8月的一天,一臉焦急的老張(化名)來到嘉定區人民檢察院拿出一份“刑事逮捕令”向控申科的檢察官詢問道。交談中,檢察官了解到老張先是接到電話,稱他涉嫌洗黑錢,后又通過傳真收到這份“刑事逮捕令”。老張將信將疑,他看到“文書”中提到了嘉定公安分局,還附有“刑偵支隊警官”和“項目檢察官”的名字。上網查閱后發現確有其人,老張一急之下從千里之外趕來上海嘉定,分別咨詢了公安和檢察院,希望能得到個答復。
檢察官拿到“刑事逮捕令”,一眼就辨認出文件是偽造的。且不說文字模糊,其格式、印章、內容皆是錯漏百出,再者根本就沒有“刑事逮捕令”的這一法律文書,真正由司法機關發出的文書上也不會出現所謂的“刑偵支隊警官”和“項目檢察官”。檢察官一一向老張說明,告訴他可能遭遇詐騙,讓他不要上當。
這樣的事情已不是第一次了。去年10月,年近六旬的金某風塵仆仆地從北京趕來嘉定檢察院,自述其涉及一起貪污洗錢案,前來自首。該院控申科干警聽聞此事,立即對金某展開詢問。金某告知去年7月上旬接到自稱是“嘉定公安分局”發來的傳真,內容是一份“上海市第二人民檢察院”出具的《刑事逮捕命令》,該文書上寫明金某涉及一起貪污洗錢案,已被網絡通緝,有人以“嘉定公安分局”名義多次電話聯系金某,表明為了調查核實此事,需要金某繳納若干費用。金某匯去六萬余元后便再也聯系不上對方了。金某自覺此事不妥,遂趕往檢察院了解相關情況。所謂的《刑事逮捕命令》同樣漏洞百出,且不說根本就沒有“上海市第二人民檢察院”這個機構,文書格式、印章、所涉及罪名等都與正常法律文書大相徑庭。結合金某所述事實,該院控申干警認定金某遭遇了電信詐騙,建議他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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