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近日,“網約工”勞動爭議第一案在北京朝陽法院開庭,7名廚師起訴要求法院確認他們和上海樂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此前,他們通過該公司的“好廚師”APP和客戶建立聯系提供廚師服務。庭上,被告否認和他們是勞務關系,認為他們只是商務合作關系,APP平臺只是提供渠道,雙方共贏。
7名廚師的遭遇并非鮮見。近年來,隨著租車、私廚、保潔等服務行業紛紛轉戰網絡APP,由此,“網約工”這一新興群體應運而生。他們與互聯網企業是否構成勞動關系?他們的權益如何來維護?一系列問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
兼多份工沒簽過勞動合同
順路快遞是近來興起的又一個互聯網服務形式,客戶通過APP平臺發單,有興趣者接單后送件并賺取報酬。兼職快遞入行門檻低,只要用手機號注冊一下,填寫資料,上傳證件,然后在線上培訓幾小時就OK了。
來自福建的張師傅就用手機下了幾個類似的APP軟件,除了做兼職快遞,他還下載了美團外賣APP,穿插著送送外賣,“多兼幾份工,收入可以多一點,一個月大概能賺個五六千吧。”他告訴記者,自己從未和這些平臺簽訂過勞動合同,“不過,APP平臺會為我們繳納意外人身保險?!背诉@一點之外,他覺得自己和這些平臺之間完全是純粹的合作關系。
記者調查發現,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絕大多數的APP平臺并不愿與“網約工”建立勞動關系。就如上述的“好廚師”APP一樣,他們稱與這7名廚師不過是商務合作,而不是這7名廚師所說的雇傭關系。雖然企業與很多“網約工”實質上形成了雇傭關系,但并不與“網約工”簽訂任何勞動合同,這讓“網約工”的勞動權益難以得到良好保障。
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成本高
與此同時,隨著專車的合法化,專車司機群體正在進一步擴大。在龐大的專車司機群體中,除了少數利用業余時間賺賺外快的,相當一部分人是全職專車司機,其中很多人沒有私家車,而是向線下的專車租賃企業租借車輛。如果說,專車司機與APP平臺不建立勞動關系,那么,他們與線下企業又是怎樣一種關系呢?
一年多前,李先生瞅準市場動向,成立了一家專車租賃企業,并貸款購買了100多輛汽車。他告訴記者,公司與專車司機簽訂的是純粹的租賃合同,每月租借費為8000元,當然,公司還會為所有司機購買意外險。
“只有一小部分評分較高的司機,公司將他們吸收進來成為正式員工,建立勞動關系,定點培訓并為他們繳納四金。”他向記者坦言,公司不可能與所有專車司機建立勞動關系,“這樣做的話,企業要承擔工資、社保費用等等,人力成本太高了,還要承擔各種風險,對于企業來說不劃算?!?/div>
“網約工”權益遭遇挑戰
“網約”的廣泛應用使服務行業邁上了一個嶄新的臺階,同時也對勞動關系提出了全新挑戰。工作場所不固定、工作時間不確定、服務對象多元化,面對諸多因素,勞動者權益誰來管?“互聯網+”領域下的勞權話題引發了眾多勞動法專家的關注。
在不久前舉行的全國律協勞委會研討會議上,專家認為,對于新型的互聯網平臺而言,公司與勞動者之間呈現了新型的勞動關系,與傳統工業時代的勞動關系相比,有如下特點。其一,員工個人角度而言,員工與用人單位的關系發生重大變化:員工與其客戶的角色可以進行對調,每一名員工可能是用人公司的客戶,而客戶也可能是用人單位的員工;其二,從勞動合同角度來看,“互聯網+”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正在增加。相反,傳統產業企業則會承擔更多的人力成本,競爭力遠遠低于“互聯網+”企業。
針對當前打車軟件公司與司機之間是否存在勞務雇傭關系,參與研討的勞動法專家認為,依照《勞動法》第16條的規定,打車軟件公司與司機之間可以存在基于勞動合同而產生的勞動關系。但是,就現實情況而言,不少打車軟件公司并非直接與專車司機簽訂勞動合同,而是掛靠在其他有經營資質的企業上。公司與專車司機這種未明確的勞務關系沒有受到規制,在現實過程存在較大的風險。與會律師認為,為了避免上述風險產生,需要規范與專車司機簽訂合同的打車軟件公司的行為,審查其經營資質,規范打車軟件公司的市場運作。目前的《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雖然對于勞動者權益的保護能夠部分適用于專車司機的權益,但是保護力度明顯不充分。為此,律師們也向有關部門呼吁,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制定出相應的規范,對專車司機權益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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