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房產企業失信,導致購買人無法貸款;企業失信,不但企業法人無法貸款,也可能波及職工。上周五,本報刊發的《逾44.8萬“釘子戶”仍未年報公示》引起廣泛關注。企業失信為何波及職工貸款?還有哪些“污點”或殃及職工?在貸款時,遇到這類尷尬是否有辦法化解?對于讀者熱議的幾個問題,記者進行了深入采訪。
市工商局:“牽連”職工目前尚屬個案
上周五的報道提到,企業未進行年報公示,對普通老百姓也有影響。例如,青浦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未進行企業年報公示的行為,直接導致部分購房者在購買該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后,無法向銀行辦理貸款的尷尬。還有一例是,一家企業因未年報公示,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這一不良信息直接導致員工袁女士的收入證明存在瑕疵,銀行在房貸放貸時不予發放貸款。
市工商局、長寧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因袁女士所在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黑名單”,而導致其貸款受阻的案例是真實的,但從目前來看,這一案例仍屬個別現象。
長寧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指出,因應報而未年報公示等原因直接導致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是對企業誠信度的考量,而將“列異”后對企業實施聯動懲戒也是對不誠信行為的一種制約。而在這些典型案例中,對員工造成影響是大家最為關心的。
業內人士指出,袁女士的個案在未來市場監管中,或成為監管部門理想化的“藍本”。而從案例本身出發,在每年年末銀行針對企業信用監管,一旦清理貸款和不良資產時,發現企業的經營異常行為而對企業不予放貸,也可能直接導致企業無法繼續經營、甚至關停,這也會造成員工在一定時間內因企業因素而無法還款,因此對“列異”的不誠信企業員工的貸款考量不無道理。
銀行:“列異”或致職工收入不確定
一家城商行貸款業務部門相關人士也告訴記者,房企進“黑名單”從而影響購房人貸款是大概率事件,就像此前6家中介被停貸那樣,購房者應該關注,相關部門也應該提醒購房者。
“另一例企業進入黑名單,導致員工袁女士收入證明存瑕疵,可能是銀行認為借款人未來收入來源存在不確定性,從而影響貸款審批。”上述人士表示,如果是這樣的原因貸款遇阻,似乎只有辭職換工作了。“但如果是報道中所稱的,公司進入黑名單出具的收入證明不被銀行采信,那從我們實際貸款發放中來看,單位收入證明不是銀行核查借款人收入的唯一途徑。還可以通過社保繳納記錄、納稅申報表等材料來核實。”
也就是說,員工如果還能出具稅單、社保記錄、收入流水等其他更具說服力的材料來證明收入情況,房貸還是有可能辦下來的。
業內:收入外還可提供其他“旁證”
一家大銀行房貸部門負責人亦向記者證實,如果銀行認為貸款人所在企業存在經營風險,那么導致的后果輕則減少貸款成數,重則直接拒絕貸款申請。“比如一些跑路的P2P、最近發生問題的理財公司,其員工在換新工作前,確實貸款會遇到阻礙。”
“不過,銀行了解貸款人信用的主要依據———央行征信報告中,目前并沒有其所在單位的信用經營信息,也就是說,銀行審核貸款時并不能直接看到借款人企業的情況。”該負責人稱,但銀行會根據貸款人所在單位的性質、所處行業,以及貸款人收入,綜合考慮放貸。“公務員、事業單位或是大型企業,我們就可能不去做進一步了解;而一些不知名或是經營有異常的小企業,銀行可能需要獲取進一步的信息,比如收入證明之外,還需要銀行流水、社保繳納等其他‘旁證’,也可以了解企業的信用、經營情況等。”
記者從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已向全社會公開,所有市民都能夠通過市工商局官網平臺進入并進行查詢,而對銀行還是企業方和相關員工而言,得知是否被“列異”非常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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