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女士問:公司沒為我繳社保,理由是公司剛成立,還沒理順,等有空再辦。這對嗎? 答:不對。《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保登記。社保經辦機構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保登記證件。單位如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的,由社保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劉女士問:公司沒為我繳社保,理由是公司剛成立,還沒理順,等有空再辦。這對嗎? 答:不對。《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單位印章,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保登記。社保經辦機構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保登記證件。單位如未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的,由社保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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