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女士問:我剛進入一家公司,公司說要先試用半年,如果我表現好才和我簽訂勞動合同,這樣對嗎?
答:試用期限是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來約定的,應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之內。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的上限根據勞動合同期限設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所以公司不能單獨和你約定試用期,而是要先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在合同中約定合法的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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