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陳桂蘭原在西安市惠豐工程養護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1月,陳桂蘭因年歲已高被公司辭退。陳提出仲裁申請,被以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屬受案范圍為由不予受理。陳向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各項賠償款。公司同意向陳桂蘭支付相關經濟補償金,但對其提出的加班費等不同意支付,認為其所從事的工作為露天作業,工作時間視天氣情況而定,雖規定每月休息四天,但如遇雨雪天氣可不上班,一年的雨雪天加起來足以沖抵正常的休息時間及節假日,不存在讓其加班的事實。
法院認為,關于周末加班費,與養護公司是否實行特別的工作時間有關。本案中養護公司的確存在雨雪天不上班的情況,但公司并無證據證明其施行的是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特殊工時制度。經審理查明,關于陳桂蘭雨雪天不上班是否可折抵節假日,在合同中并無約定。故養護公司認為其雨雪天不上班可以抵周末加班理由不成立。據此,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2014)蓮民初字第03538號判決養護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周末加班費、節假日加班費等合計13740.19元。
【點評】我國有兩類工時制度:一類是標準工時制,另一類是特殊工時制,包括綜合計算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標準工作時間為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綜合計算工時制則是按照一定周期如周、月、季、年等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正常工作時間應當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超出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應另外支付150%的工資報酬。需指出,企業如果要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需要得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批準。
本案中,如果陳桂蘭所在崗位實行的是綜合計算工時制,那么只要在綜合計算周期內,陳桂蘭的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就不應視為加班;或者即使存在加班,但是單位已經明確安排陳桂蘭在工作期間如雨雪天進行了補休,補休的時間也已經到達了其在休息日工作的時間,那么也有可能不支持單位再支付加班費。但是對此雙方最好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另外,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仍應另外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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