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一旦引發事故,后果不容小覷。然而偏偏有人為了牟取暴利非法儲存和銷售煙花爆竹,給公共安全帶來風險隱患,將群眾生命財產置于危險之中。

日前,崇明公安分局依法查處一起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案,查獲煙花爆竹759箱。
近日,崇明公安分局通過有關線索,發現一名宋姓男子有非法運輸、儲存、售賣煙火爆竹的重大嫌疑。2024年12月25日晚,察覺到宋某頻繁在城區附近活動,崇明警方隨即將其在送貨途中截停。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新海派出所副所長陸嘉敏說:“我們當場查獲一部用于販賣煙花爆竹的手機,里面有微信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車上還有少量的煙花爆竹。經過現場突審,宋某也如實交代了在一處水泥廠還有半輛車的貨。”
根據宋某口述,民警來到城內一露天水泥廠并在三輛廂式貨車上分別查獲數量不等的煙花爆竹。此時,旁邊一輛紅色的集卡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憑著敏銳的直覺,民警嘗試打開集裝箱,當看到里面大量的煙花爆竹時,在場的所有人都大吃一驚。
經過民警現場清點,共查獲煙花爆竹759箱。此外民警還發現,宋某儲存煙花爆竹的廢棄水泥廠毗鄰居民區,如果儲存不當,不僅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和風險,對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也構成了嚴重威脅。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宋某表示,他以前做長途運輸生意,偶爾會幫朋友帶少量煙花,一來二去間,便覺得在上海兜售煙花爆竹有利可圖。
2024年12月中旬,宋某從外省訂購了一集裝箱煙花爆竹,一路避開檢查,最終將這些煙花爆竹運至崇明一處無人出入的廢棄水泥廠存放。
為了售賣方便,宋某將集卡上的部分煙花爆竹分裝至三輛廂式貨車上,待找到買家后,再利用貨車送貨上門。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物品,廣大市民朋友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勿非法儲存、運輸或銷售煙花爆竹。若發現此類違法行為,應立即向公安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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