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4月1日起,本市工傷保險費率將有所調整。
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市工傷保險實行行業基準費率,并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支繳率和工傷事故發生率等因素實行浮動費率。用人單位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按照國家規定劃分為一類至八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登記注冊和主要經營生產業務等情況確定其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勞務派遣單位統一按二類行業工傷風險類別確定。
本市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基準費率按照全國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規定執行,即分別為該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0.2%、0.4%、0.7%、0.9%、1.1%、1.3%、1.6%、1.9%,并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適時調整。
為進一步減輕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負擔,自去年10月1日起,本市二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費率先行下浮一檔,按本行業基準費率的80%執行。按照規定,自去年10月1日起至今年3月31日期間,用人單位先按2015年已核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今年4月1日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分別按一至八類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費率0.2%、0.32%、0.56%、0.72%、0.88%、1.04%、1.28%、1.52%進行調整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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